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,企业国有资产的规模日益扩大,如何有效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,确保其保值增值,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,为此,特制定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》,以构建高效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,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。

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》旨在明确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、管理职责、监督机制和法律责任,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行为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管理体制
- 国有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、分工监督的原则。
- 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,明确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。
- 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,确保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实施。
管理职责
-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,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。
-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,完善内部管理机制,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。
- 国有企业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,对国有资产管理负主要责任。
监督机制
- 加强内部审计对国有资产的监督,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。
- 建立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,包括财政监督、纪检监察监督、社会监督等。
- 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度,提高社会公众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参与度。
法律责任
-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,导致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,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- 国有企业负责人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,将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。
实施与评估
-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应当严格执行。
- 定期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,根据实施效果和问题,适时进行修改和完善。
-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工作。
附则
-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。
- 本条例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。
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》是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法规,对于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,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,共同推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,也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工作,共同促进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的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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